2026 年 5 月,传动行业内一封联合公告让不少设备厂和采购犯了迷糊:用了二十多年的「TBI」标识,原厂突然宣布停用,换成「MOSIONX」。随后各类说法在网上流传——有说品牌倒了的,有说产品换了的,也有代理商干脆继续拿 TBI 名义报价的。这篇把我们掌握的事实、法律依据和判断方法一次讲清楚,供你存档、转发给采购同事做内部说明。

一句话结论

「TBI / TBIMOTION」是他人持有的注册商标。该商标的原使用方——全传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与中国台湾全球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——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联合公告,因商标争议案判决结果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,并启用全新品牌 MOSIONX。因此:新出厂的正品不再标注 TBI;今天仍在以 TBI 名义销售、且无法出示商标使用授权的产品,其来源与合法性需要核实。产品本身的系列、精度与生产标准并未改变,变的是商标。

一、先把事实说清楚:事件时间线

网上关于这件事的说法很杂,我们只采用可核验的公开信息。以下时间线依据原厂公告原文与公开报道整理,未采信任何单方面传闻。

时间 事件
2000 年前后TBI 系列传动产品经香港转口、由大陆代理商进入内地市场,在滚珠丝杆、直线导轨领域建立口碑。
2019 年底原厂在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「全传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」,由代理模式转为直营布局。
此前多年因进入内地市场较早但商标注册布局滞后,该标识在中国大陆的注册主体与实际使用主体不一致,埋下权属争议。
2026-05-15全传科技(苏州)与全球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《关于商标争议案判决结果及品牌商标切换的联合公告》(发文字号:全传(公)字 2026 第 0010 号),确认收到判决、尊重判决、立即停止使用该争议商标。
2026-05-15 起下架原有 TBI 商标标识,启用备用品牌 MOSIONX;公告明确「本次商标争议仅涉及品牌图样及名称变更,不影响公司主体经营合法性」,业务、合约及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。
2026-05-16授权代理商同步发布配套说明,明确产品延续、权益延续、服务延续三项承诺。

需要特别注意:公告澄清的边界很明确——变更的是品牌图样与名称,不是公司主体资格,也不是产品本身。把「商标变更」理解成「公司出问题」或「产品不能用」,都是误读;反过来,把「产品没变」理解成「可以继续用 TBI 商标卖货」,则是法律上站不住的。

二、为什么「不能再用」:四层法律依据

很多人以为「商标改名」只是原厂自己的事,跟下游无关。实际上,商标的合法使用是一条贯穿原厂、代理商、经销商的链条,任何一环都可能踩线。下面四层,是这件事真正的法律骨架。

2.1 第一层:商标专用权只属于注册人,使用需要授权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条规定,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。第四十三条同时规定,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。

这两条串起来就是一个朴素结论:用不用某个商标,不看你会不会念、卖了多少年,而看权利人有没有许可你。当原使用方自己被判决停止使用,它自然也无法再向下游授权,许可链条在这里就断了。

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七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与本行业最相关的三条是: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;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、容易导致混淆;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。请注意第三条——它把「卖」也纳入了侵权范围,这就是为什么下游经销商不能以「我只是进货转卖、不清楚权属」完全免责。

2.2 第二层:品牌切换期最容易被忽略的是「混淆」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等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

在品牌切换的过渡期,这条法规的实际意义是:如果一家供应商在新品牌产品上继续沿用旧标识的包装、图样、宣传话术,让客户误以为「这就是原来那个 TBI」,即便它拿到的是正规货源,也构成混淆风险。这也是为什么正规渠道在切换期会同步更换产品资料、包装标识与宣传物料——不是为了好看,是为了切断混淆。

2.3 第三层:再往前一步就是刑事红线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: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第二百一十四条则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: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。这两条是给采购方看的重点——「明知」是关键词。当原厂已经公开公告停用商标、行业内信息高度透明之后,继续大量采购并销售标注该商标的产品,被认定「明知」的可能性会显著上升。

2.4 第四层:产品标识与广告宣传的合规义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要求,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,并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明确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则规定,广告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。

把这三条放到本事件里:如果供应商在报价单、合同、宣传页上仍以「TBI 原厂」表述,而实际交付的是新标识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库存,就已经同时触碰了标识真实性、知情权与虚假宣传三条线。对采购方而言,这不是「差不多就行」的小事,而是可以直接主张退换、索赔乃至举报的依据。

三、品牌故事:从 TBI 到 MOSIONX,变的是名字,不变的是产线

讲清法律,还得讲清来历,否则「为什么偏偏是这个品牌出事」始终是个疙瘩。

TBI 系列传动产品出自中国台湾的传动制造体系。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,中国台湾的精密机械产业在滚珠丝杆、直线导轨这类基础件上积累了完整的研磨、热处理与检测能力,产品随设备厂一起进入大陆市场。那个年代大陆制造业正处在设备升级的高峰,TBI 靠着精度稳定、交期可控,在数控机床、自动化产线、3C 设备里扎下了根。很多工程师对「TBI」这三个字母的记忆,其实是对一段国产设备升级史的记忆。

问题恰恰出在这段历史上。早期进入大陆市场时,产品是靠代理渠道卖的,品牌方并没有同步完成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全类别注册——在「先做业务、后补知识产权」的普遍惯性下,这个疏漏被时间放大了。等到 2019 年底原厂在苏州设立直营主体、准备系统化经营大陆市场时才发现:该标识在大陆的注册主体另有其人,权属已经不在自己手上。

接下来的路径并不复杂:协商未果、行政程序未获支持、对方提起侵权诉讼,最终在 2026 年 5 月形成判决。原厂选择尊重判决、停止使用,并启用了此前储备的备用品牌 MOSIONX。

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,不是谁输谁赢,而是三条给制造业的提醒:

① 商标布局必须前置。产品卖到哪,商标就要先注册到哪。等业务做起来再补,补的往往不是手续,是官司。

② 备用品牌要提前储备。这次原厂能平稳过渡,靠的正是提前注册了 MOSIONX。没有备用标,遇到权属争议就是无标可用的停摆。

③ 争议要尽早应对。初审公告期的异议、注册五年内的无效宣告,越早介入成本越低;等到对方权利稳定后再打,翻盘空间很小。

所以,MOSIONX 不是「另起炉灶的新牌子」,而是同一条产线、同一套研磨与检测标准、同一批工程团队在商标层面的延续。这一点,原厂公告写得很清楚:变更仅涉及品牌图样及名称,不影响主体经营合法性,业务、合约与债权债务关系均不受影响。

四、对采购方到底有什么影响:三件具体的事

法律条文看着远,落到采购单上其实就三件事。

第一件:图纸与 BOM 里的品牌名要改,型号不用改。

SFAR、SFVR、SFV、SFY、TRH、TRS 这些系列代号与规格型号是产品型号体系,不属于商标争议范围,图纸标注、BOM 描述里的型号可以原样沿用。需要调整的是品牌字段——把「TBI」替换为「MOSIONX」。如果你的 ERP 或合格供应商名录里把品牌写死在字段里,建议走一次变更评审,避免下单时系统与实物标识不一致。

第二件:存量库存要做一次来源核查。

2026 年 5 月之前生产的 TBI 标识产品,是合法生产、合法流通的历史库存,正常使用没有问题,质保责任也不因商标变更而消失。但如果你手上或供应商手上有切换之后仍在持续供货的 TBI 标识产品,就需要问一句:货是哪来的、有没有授权链。这不是怀疑谁,是给自己留一份书面依据。

第三件:合同里的品牌条款建议加一句兜底。

比较稳妥的写法是:供方保证所供产品使用的商标已获得合法授权,如因商标权属问题导致需方受到第三方主张或被行政机关查处,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。一句话,把风险明确压在能控制风险的那一端。

五、怎么判断买到的是不是正规货

不用记法条,记住五个可验证的动作就够了。

核查项 看什么
标识实物、包装、说明书上的品牌是否为 MOSIONX;是否存在新旧标识混贴、覆盖、涂改。
授权供应商能否出示品牌方的授权代理证明,授权主体、有效期、授权产品范围是否对得上。
标识信息按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核对:中文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厂名厂址、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齐全。
型号对照要求供应商提供新旧型号对照说明;对照不上或口径含糊的,暂缓下单。
书面承诺合同或订单备注中写入商标合法授权与责任承担条款,留存往来记录。

六、常见问题

Q1:TBI 是倒闭了吗?

不是。原厂公告明确「本次商标争议仅涉及品牌图样及名称变更,不影响公司主体经营合法性」,公司照常经营,业务、合约、债权债务关系均不受影响。发生变更的是商标,不是企业。

Q2:MOSIONX 的产品和原来的 TBI 一样吗?

产线、工艺、精度等级与检验标准延续不变,系列与规格型号体系也延续不变。区别在于品牌标识与对应的产品资料。采购时按型号下单即可,不需要重新做选型验证;如果涉及图纸归档,同步更新品牌字段即可。

Q3:我手里的 TBI 现货还能用吗?

2026 年 5 月 15 日之前合法生产、正常渠道流通的库存可以继续使用,产品性能与质保责任不受商标变更影响。需要留意的是切换之后仍在大量供应旧标识产品的渠道,建议核查来源与授权。

Q4:继续用 TBI 名义报价、宣传,有什么后果?

可能同时触及三条线:民事上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,需承担停止侵害与赔偿(《商标法》第六十三条);行政上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;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涉及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、第二百一十四条的刑事责任。此外,若在宣传中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表述,还可能构成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所指的虚假广告。

Q5:为什么网上说法和公告不一样?

商标争议的细节,法院裁判文书与当事人公告才是权威来源,行业自媒体转述常带推测成分。本文不引用未经核实的案号与当事方细节,只采用原厂公告原文与公开可查的法律条文。如果你看到与公告冲突的说法,建议以公告和裁判文书为准。

Q6:以后采购该写哪个品牌?

新采购统一写 MOSIONX。若历史图纸、BOM 或合同仍写 TBI,建议在变更单上注明「原 TBI 系列,现品牌 MOSIONX,型号与规格不变」,让新旧记录能对上。

七、我们的说明

实一自动化长期服务珠三角及周边制造业客户,主营 MOSIONX 滚珠丝杆、直线导轨、滚珠花键、旋转花键、支撑座与联轴器,并提供上银 HIWIN 系列产品。就本次品牌切换,我们作出三点说明:

① 产品延续。所供 MOSIONX 产品的系列、精度、性能与生产标准延续不变,与原系列产品规格兼容。

② 权益延续。已签署的合同、订单与质保承诺不受本次变更影响,我们继续履行全部约定。

③ 资料同步。产品资料、包装标识与宣传物料陆续完成品牌标识更新,后续以 MOSIONX 品牌交付。需要新旧型号对照表、授权证明或选型支持的,可随时联系我们。

八、只卖正品:我们的决心与承诺

这次商标切换,对行业是一次洗牌,对渠道是一次考试。切换期往往是假货、尾货、翻新件最容易混进来的时候——因为客户分不清新旧标识,也因为有人赌客户不会去查。我们把态度写在这里,白纸黑字,随时接受核对。

承诺一:只走正规渠道,不碰来路不明的货。

我们的货只来自原厂及授权渠道。市面上所谓「原厂尾货」「拆机件」「平行进口」「工厂流出」,无论价格多有吸引力,一律不进、不卖、不代发。

承诺二:实物标识与合同标注,必须完全一致。

报价单、合同、送货单上写的是什么品牌、什么型号、什么产地,实物就必须是什么。绝不以旧标充当新标,绝不以近似标识冒充,绝不把不同等级的货混在同一批里发出去。

承诺三:授权可查,货可验。

客户随时可以要求我们出示品牌授权代理证明、进货凭证与批次信息;需要现场验货、核对包装与标识的,我们配合安排。真货不怕查,怕查的就不是真货。

承诺四:查实假冒,无条件退换并承担损失。

凡经品牌方或权威机构认定为假冒产品的,我们无条件退换,并承担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直接损失。这条不是话术,是可以写进合同的条款。

承诺五:配合维权,不回避。

客户在市场上遇到假冒线索,我们配合原厂与客户一起取证、举报。假货伤害的不只是品牌,是每一家认真做生意的渠道商和每一个按图纸选型的工程师。

说得再直白一点:我们宁可丢一张单,也不卖一件来路不明的货。做了这么多年传动件,客户把图纸、把交期、把整条产线的停机风险交到我们手上,这份信任比任何一单的毛利都重。品牌可以换标识,这条底线不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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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参考依据

1. 全传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、全球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《关于商标争议案判决结果及品牌商标切换的联合公告》,发文字号:全传(公)字 2026 第 0010 号,2026 年 5 月 15 日。
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七条。

3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。

4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、第二百一十四条。

5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。

6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。

7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。

说明:本文由实一编辑部根据公开信息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,用于客户沟通与采购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的处理,请以生效裁判文书及主管机关认定为准;如涉及具体合同纠纷,建议咨询执业律师。